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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b) 签定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企业HSE管理部门应在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与每一个施工人员签定《安全承诺书》,与承包商签定《安全协议书》。

c) 办理人员、车辆入厂证

1) 企业公安保卫部门应按施工合同书的要求,为经HSE教育合格的承包商施工人员办理注明有效期限和作业地点的人员入厂证;

2) 企业公安保卫部门应为承包商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办理注明有效期限、行使路线、停放地点的车辆通行许可证。

3) 企业HSE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应规定的审批程序,为进入装置或罐区的施工承包商办理准入手续。

d) 安排HSE监督人员和作业监护人

企业基层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安排责任心强、熟悉生产工艺和应急处理程序的人员担负工程项目的监督、监护工作、监督HSE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e) 审查承包商工程项目HSE管理实施程序

企业HSE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商递交的工程项目HSE管理实施程序是否符合企业的HSE要求,并检查所列内容的落实情况。

f)落实安全隔离措施,提供安全作业条件

企业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应为承包商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水、电、汽、风,完成装置设备的生产处理和安全隔离工作。具体要求按公司《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执行。

g)负责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企业基层单位应按工作有关安全作业制度的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落实HSE措施。

1) 基层单位HSE管理人员与承包商现场HSE负责人、现场HSE管理员、施工作业人员共同指定、确认施工范围、作业对象、限制条件和请示事项,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管理权限签发作业票;

2) 特别危险的作业,由基层单位和承包商施工队伍分别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3) 其他具体要求按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的有关“安全作业许可证制度”执行。

h)召开HSE会议,检查作业准备情况

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及基层应在项目开工前,召开会议,检查双方HSE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批准施工作业。

4.4.2.4作业过程监督

4.4.2.4.1承包商应遵守的规定

a) 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企业签发的进入该区的作业许可证,严禁携带烟火进厂。

b)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及工作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

c)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办理用火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用火人要与用火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用火人和用火地点临时变更,应重新办理手续。

d) 严禁用汽油或易挥发溶剂洗刷机具、配件及衣物等。

e)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配合适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各项安全监护措施检查落实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f) 厂内动土应办理动土手续,企业主管部门签发动土许可证,并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防止破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覆盖设备仪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未及时完成施工的地沟、井、槽,应悬挂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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