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官方网站
全站搜索:
咨询电话:18604319000 0431-88938849
网站首页 走进埃索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业务导航 认证培训 会员专区 联系我们
走进埃索
业务导航

ISO 9000

ISO 14000

ISO 45001

ISO 22000

IATF 16949

ISO 13485

ISO 50001

ISO 27000

ISO 20000

GB/T 50430

CCC认证

CE认证

FDA认证

UL认证

GAP认证

JGB 9000

HSE认证

IRIS认证

十环认证

API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

QS食品生产许可证

工业生产许可证

实验室认可认证

其他认证

认证标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HSE认证 > 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

g) 设立临时电源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持证作业。在易燃易爆区设立临时电源时,应办理相应用火许可证。进入容器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移动式电器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潮、防雨设施,严禁乱接设电源。在生产的装置区域内施工,所采用的电器设备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h)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应设立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设立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

i) 严格指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由方案和安全措施。

j)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办理进入该区的“许可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应齐全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使,按指定位置停放。

k) 其他要求按公司《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4.2.4.2监督检查

企业负责承包商的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HSE表现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错误HSE行为,并记录存档。

a) 监督检查的人员及责任

1) 二级单位HSE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

2) 基层单位的HSE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落实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措施,检查、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

3) 班组、岗位人员,对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监督责任,施工地点所在班组或岗位应将施工作业情况、施工人员的HSE表现列入岗位巡检内容,定时进行检查记录,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处理。

b) 监督检查的内容

1) 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的作业地点、作业对象、作业内容和作业程序工作;

2) 施工人员的HSE行为是否符合HSE规定;

3) 施工设备、机具使用及安全状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工程项目HSE管理实施程序执行情况。

c) 问题整改

承包商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企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承包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4.2.4.3作业协调与交流

a) 企业主管部门、基层单位应与承包行建立作业协调联系制度,使承包商及时了解企业HSE要求;

b)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活动,传达业主提出的HSE信息开展HSE管理活动;

c) 作业期间,承包商作业负责人应参加业主的施工协调会。汇报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度、HSE情况以及下步的作业安排、HSE措施和需要业主配合的事项。

4.4.2.4.4应急处理

1) 承包商应建立书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区、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

2) 承包商应对其雇员进行应急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一保证所有的承包商雇员都知道和了解业主应急预案的相应条款。

3) 承包商应明确生产装置内与作业有关的关键设备、重要仪器的部位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放空点、脱水点、排凝点、采样点以及防护、控制、处理的办法。

联系我们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吉林省科技厅
   (原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楼
电话:0431-88938895
手机:18604319000
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手机网站二维码 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微信平台二维码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吉林省埃索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显示器 吉ICP备110053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