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3 施工企业保管理层次应按规定对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质量管理状况和质量目标实现的程度,识别需要改进的领域和机会,并采取改进措施。施工企业在分析过程中,应使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分析结果应包括:
1 工程建设有关方对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水平的满意程度;
2 施工和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的程度;
3 工程质量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趋势以及改进的机会;
4 与供应方、分包方合作的评价。
13.2.4 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分析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状况,提出改进目标和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包括:
1 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2 施工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
3 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活动状况及发展趋势;
4 潜在问题的预测;
5 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水平改进和提高的机会;
6 资源需求及要求的程度。
13.3 质量管理改进与创新
13.3.1 施工企业应根据对质量管理卫星通信的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目标,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跟踪改进的效果;分析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活动中存在或潜在问题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13.3.2 施工企业可根据质量管理分析、评价的结果,确定质量管理创新的目标及措施,并跟踪、反馈实施结果。
13.3.3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保存质量管理改进与创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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